|

肥行审改[2007] 1号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★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关于全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整合工作的
实
施 方 案
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提高行政效能,优化发展环境,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优势,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有关规定,按照上级有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进行整合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,全面贯彻实施《行政许可法》,按照“积极稳妥、分类推进、分步实施”的原则,推动全市各部门、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,
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,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,简化审批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加快建立公开透明、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。
二、整合范围
1、参与的部门: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、单位。垂直管理部门暂不作严格要求。
2、整合的职能:部门、单位的行政审批、许可职能,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、财务、外事等方面的审批职能。有条件的,也可将面向经济、社会和公众的服务事项列入整合范围。
三、整合办法
(一)部门、单位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
1、部门、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由一个科室(站、所)承担的,可保持现状。今后依法新增的行政审批职能,一律由该科室承担。
2、部门、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由两个以上科室(站、所)承担的,可采取以下方式整合。
(1)依托现有一个科室,将其它科室(站、所)承担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归并到该科室,并根据工作需要将有关工作人员调进该科室。
(2)不宜采取上述办法整合的,可专门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,将部门所有科室(站、所)承担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,统一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科,并根据工作需要将有关工作人员人员调进该科室。
各部门、单位要以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整合为契机,进一步梳理归并其它职能,合理配置科室职能,形成精简高效、运转协调、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。
(二)全市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
1、部门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科室,原则上要整建制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。整建制进驻有困难的,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要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。审批业务量少且不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,
经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协商,也可实行委托办理的办法。部门、单位自行设立的服务窗口(分中心),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,原则上也要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。
2、不需借助复杂技术手段进行的现场踏勘、核查等环节,原则上应由窗口工作人员办理;窗口工作人员确实无法办理的,由窗口受理后,传递到部门、单位内部限期办结。
3、垂直管理部门要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以及省、市有关规定,积极将部门行政审批、许可事项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。
4、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事项,要全面实行窗口“一审一核”制。需要履行领导签批程序的事项,只要有明确的审批标准和条件,都要采取窗口先行审批发证,领导定期集中签批的办法,切实提高窗口当场办结率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整合,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、全面贯彻实施《行政许可法》的重要举措,对于推进依法行政、提高行政效能、优化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部门、单位要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,积极稳妥抓好工作落实。
2、认真研究,精心组织。各部门、单位要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、许可职能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职能整合的方式方法,认真制定科室职能调整的方案。年底前,各部门、单位要以文件的形式,对科室职能调整的方案进行公布(式样见附件),并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备案。
3、强化督查,确保实效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,对审批职能划转、窗口人员选派等环节逐一严格把关。要搞好工作验收,确保职能整合、集中进厅和充分授权“三个到位”。
附件:部门、单位公布科室职能调整的文件式样(两类情况)
肥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
2007年11月21日
附件:
肥城市××局
关于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通知
各科室:
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全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整合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结合我局实际,经研究决定,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,集中办理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。原×××科室(站、所)承办的×××、×××事项、×××科室(站、所)承办的×××、×××事项,调整到行政审批服务科承办。
行政审批服务科的工作职责:1、集中受理和承办我局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;2、负责我局行政审批政策、法规、文件的咨询、解释工作;3、负责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办理结果的公开,及时向其他科室通报情况、提供有关数据资料;4、负责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、工作制度的起草、修订完善和解释工作;5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年
月
日
肥城市××局
关于调整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通知
各科室:
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全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整合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结合我局实际,经研究决定,将×××科室(站、所)承办的×××、×××事项、×××科室(站、所)承办的×××、×××事项,调整到×××科集中受理和承办。
×××科(整合后的行政审批科室)的工作职责调整为:1、集中受理和承办我局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;2、负责我局行政审批政策、法规、文件的咨询、解释工作;3、负责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办理结果的公开,及时向其他科室通报情况、提供有关数据资料;4、负责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、工作制度的起草、修订完善和解释工作;5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年
月
日
|